7月7日,记者从梨树县公安局获悉,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孤榆树村王某、史某某夫妇在自家无证非法生产绿
1月29日,梨树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接到居民举报后,联合治安大队民警和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梨树县市场大厅,在对王某、史某某夫妇出售的绿豆芽进行检查发现,王某用自家的三轮车销售豆芽,生产地点位于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孤榆树村。随后,办案民警和工商执法人员来到孤榆树村,在王某的家中发现生产豆芽的铁筐30个,豆芽半成品共3000斤(已销毁,现场提取了二人销售的绿豆芽样品。在王某的家中还发现存有大量土霉素药片及特效无根绿豆芽激素等物品。当日,将王某、史某某二人依法传唤至梨树县公安局接受询问。
1月30日,办案民警和工商执法人员将豆芽样品送到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检验。2月12日,省检验检疫技术部门出具了检测报告单,告知被检验的绿豆芽中土霉素含量为183mg/kg。15日,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王某、史某某夫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卷及相关部门检验报告一并移送交至梨树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办案民警将此案情汇报给县公安局法制大队。经审核,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予以立案。
经了解,52岁的王某和51岁史某某均为个体经营者,生产、销售豆芽。在大量证据面前,二人供述,生产销售绿豆芽20多年了,2013年底听说,生绿豆芽时放入药品土霉素不长根,就开始在生绿豆芽时放入土霉素。每天加工30多斤绿豆。能生出200多斤绿豆芽,在梨树市场大厅、春阳市场批发销售。
2月27日,因王某、史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警方对王某刑事拘留,史某某因疾病取保候审。
6月1日,梨树县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决:王某、史某某分别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梨树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办案人高生杰说,该案一般都是家庭式生产、销售,没有外人参与,具有隐蔽性,不易被发现;食用后果严重,潜伏时间长,不易被被害人察觉。针对这类案件,证据要及时提取固定,以免证据丢失,本案的直接证据是在王成家检查出的土霉素,这是*好的证据。当前,消费者还存在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认识不清的问题。
据了解,长期服用土霉素会导致皮肤过敏,会引起血液系统问题,会导致肾功能损害,会导致二重感染,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受害,会导致消化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