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3日讯 6月22日,市民黄先生想购买一些
瓶身有效日期显示为今年5月2日
黄先生当场找到永辉超市客服中心,咨询
昨天,黄先生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说,他又问了生产厂家,对方说有效日期指的是到期日期。随后,他拨打食品药品监督热线12331投诉举报。“我投诉后,到现在还不清楚部门处理结果,希望媒体帮忙讨个说法。”
超市回应在跟进 黄先生要索赔
在永辉超市客户服务中心,食品产品区课长许坤宝承认,当天黄先生曾找到他说怀疑饮品已过期,向当事人解释过后,他曾找工商部门要质检报告、检测单等,“但到现在还没有下来”。
有效日期到底是生产日期还是到期日期?这位课长也说不清楚。当黄先生提及要了解进货单、进货时间等,许课长说这些都在总部,且工商也会来抽检,并说,“这个事情还在跟,总部同一批进的货很多,门店很多,查不到,有很多证件,一下子找不到”、“本地进货情况还没去查”。
黄先生拨打饮料瓶身上标注的生产厂家电话,了解情况。厂家告知,有效日期指的是到期日期。
对此,黄先生更对超市感到不满,不仅要退货,而且还要超市赔偿。
经销商称两三年前曾代理 有效日即到期日
黄先生购买的这款蔬果发酵饮料的制造商是优米企业有限公司,地址在台湾,而经销商是厦门立信物流有限公司。昨天,海都记者拨打经销商电话,一名工作人员回应说,他们是2013年或2012年代理进口这款饮品,进口手续是他们办的,而且有效日期就是到期时间。
对此,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执法人员已经介入调查,但具体调查细节暂时不便透露,如确认是超市违规销售,将做处理。
【律师说法】 明知过期仍销售,就是欺诈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说,按照生产责任法,任何食品都应在包装上注明日期,有的是注明三个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至少要包含其中两个日期。从字面上看,有效日期指的是到期日,如果是生产日期,不太可能写成有效日期。
“商家应提供货品上架时间、明确商品保质日期,要在有效日内销售,拒不提供相应证据,那就是违规销售,可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退换货的诉求。”罗律师认为,一般来说,如果产生了经济损失或身体损伤,可要求赔偿,另外,如果超市在明知商品过期的情况下,还进行销售,就是欺诈行为,消费者除了退换货外,还可要求索赔。(海都记者 方锦燕 戴江海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