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3日,
第 一 条 本办法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以下简称本法第八条第四项规定订定之。
第 四 条 各产业类别之食品业者应登录之事项如下:
一、制造及加工业:
填报人基本数据。
公司或商业登记资料。
(三 工厂登记资料。
(四 工厂或制作场所基本资料。
(五 委托或受托代工情形。
(六 制造及加工之产品信息。
(七 其它有关制造行为之说明。
二、餐饮业:
填报人基本数据。
食品业者基本数据。
(三 工厂或餐饮场所基本资料。
(四 连锁店资料。
(五 其它有关餐饮行为之说明。
三、输入业:
填报人基本数据。
公司或商业登记资料。
(三 输入类别。
(四 输入之产品信息。
(五 分装及其它有关输入行为之说明。
四、贩卖业:
填报人基本数据。
食品业者基本数据。
(三 贩卖之产品信息。
(四 其它有关贩卖行为之说明。
食品业者同时从事不同产业类别之营业行为者,应分别办理登录。
**项**款第六目登录事项,其内容应符合附表一之规定;第三款第四目登录事项,其内容应符合附表二之规定;第四款第三目登录事项,其内容应符合附表三之规定。
本办法2015年6月23日修正施行前,已完成登录之食品添加物业者,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依**项及第三项规定完成登录。
产品类别 | 应登录之信息 |
香料以外之 食品添加物产品 | 「中文商品名称」、「用途分类」、「型态」、「成分」、「产品规格书或含产品规格之检验报告」、「产品卷标(应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二十四条及其相关规定」 |
香料产品 | 「中文商品名称」、「型态」、「成分」、「产品规格书或含产品规格之检验报告」、「产品卷标(应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二十四条及其相关规定」 |
产品类别 | 应登录之信息 |
含塑料类材质之 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装 | 「原料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或美国化学文摘化学品登记号码( CAS Number」、「原料供货商名称」、「原料厂牌型号」 |
产品类别 | 应登录之信息 |
香料以外之 食品添加物产品 | 「中文商品名称」、「英文商品名称」、「用途分类」、「型态」、「成分」、「产品规格书或含产品规格之检验报告」、「产品卷标(应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二十四条及其相关规定」 |
香料产品 | 「中文商品名称」、「英文商品名称」、「型态」、「成分」、「产品规格书或含产品规格之检验报告」、「产品卷标(应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二十四条及其相关规定」 |
产品类别 | 应登录之信息 |
含塑料类材质之 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装 | 「原料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或美国化学文摘化学品登记号码( CAS Number」、「原料供货商名称」、「原料厂牌型号」 |
产品类别 | 应登录之信息 |
香料以外之食品添加物产品 (上游供货商为食品添加物制造及加工业者 | 「中文商品名称」、「用途分类」、「型态」 |
香料产品 (上游供货商为食品添加物制造及加工业者 | 「中文商品名称」、「型态」 |
香料以外之食品添加物产品 (上游供货商为食品添加物输入业者 | 「中文商品名称」、「英文商品名称」、「用途分类」、「型态」 |
香料产品 (上游供货商为食品添加物输入业者 | 「中文商品名称」、「英文商品名称」、「型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