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
记者从通报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食品案件62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55名,刑事拘留768人,涉案金额累计达4.6亿元,形成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宣传新修订的
据统计,1月~5月全省共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2705起,较去年同期增长81%。截至5月底,全省共立案查办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4583起,是去年同期查办案件数量的2.7倍,结案4210起。
省食药监局还通报了“飓风行动”开展以来查处的5起重大案件,分别是:
在6月18日上午的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会上,省公安厅通报了西安市何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包子案、榆林市侯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
添加违禁物品 制售问题包子
3月10日,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食药侦大队联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东六路某包子铺使用硫酸铝钾作为食品添加剂加工包子问题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扣大量的非法添加违禁物品(香甜泡打粉和正在出售的含该物品的制成品。经查,该包子铺包子铝残留量为162. 4mg/kg,不符合包子铝残留量0 mg/kg的标准。公安新城分局遂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案,对该包子铺从业人员何某、芦某立案侦查。目前,何某、芦某已被移送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生产销售 有毒鱿鱼牛百叶毛肚
6月9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公安分局接到食药监局移交的案件线索。随后,榆阳分局民警联合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线索追踪,秘密取证,6月9日,在位于榆阳区西人民路康乐巷一房屋内成功捣毁一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鱿鱼、牛百叶、毛肚的黑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侯某,现场查获疑似工业火碱5公斤,干鱿鱼56公斤,加工好待销的有毒有害鱿鱼、牛百叶、毛肚70多公斤。
经查,犯罪嫌疑人侯某从2011年1 0月以来,在榆阳区西人民路康乐巷租赁隐蔽房屋内从事鱿鱼、牛百叶、毛肚的加工销售,并将加工好的鱿鱼、牛百叶、毛肚销售至榆林部分火锅店和烧烤夜市摊点,涉案价值达5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侯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冒充品牌 销售劣质芝麻酱
5月19日,宝塔分局食药侦大队联合区食药局在宝塔区柳林镇沟门麻庄村发现一处生产加工芝麻酱、花生酱和芝麻香油的小型工厂,厂内环境卫生*差。经查证,2013年8月以来,延安高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杨某,用劣质芝麻和劣质花生及方便面下脚料等原料生产芝麻酱、花生酱和芝麻香油,并将这些产品贴上某品牌产品销售。截至被查获时,杨某共销售劣质桶装芝麻酱(每桶50公斤、花生酱和香油一百余吨,200克玻璃瓶装假芝麻酱840余箱,销售金额达200余万元。5月20日,犯罪嫌疑人杨某被宝塔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生产销售 有毒有害假蜂蜜
2015年5月下旬,洋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洋县县运司对面站西旅社生产假蜂蜜。随即,洋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与当地食药监局一起对洋县站西旅社进行检查,现场查获犯罪嫌疑人何某生产的成品假蜂蜜、非法添加剂明矾若干及一批制假工具。经检测,假蜂蜜中铝的残留量严重超标。5月21日,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添加罂粟壳 制售“毒火锅”
4月20日,延安市洛川县公安局根据县食药监局移送的“洛川县正宗延安麻辣串”店火锅底料涉嫌添加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线索,遂立即对火锅底料提供人——“川味小火锅”店经营者寇某实施抓捕。经查,犯罪嫌疑人寇某自今年元月份以来,先后分两次在其店火锅底料内添加罂粟壳出售给顾客。其间,将此种火锅底料出售给“洛川县正宗延安麻辣串”店的刘某,而刘某所使用寇某的火锅底料在被抽查中鉴定出含有有毒、有害成分。据了解,目前案件即将进入法院审判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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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据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今年上半年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蔬菜及蔬菜制品、水果及水果制品、调味品、酒类、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等24大类共6440批次食品安排了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截至目前,已完成抽检2314批次,合格2254批次,不合格食品60批次。
检出的不合格食品主要是:2批次食用油苯并芘超标,系环境原因、加工过程温度控制不当;9批次水果制品二氧化硫残留和苯甲酸超标,系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过量;7批次酱油、醋质量不合格、添加剂超标,系发酵不足、质量控制不当、防腐剂使用过量;9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微生物超标、质量不合格、铝超标,系质量控制不当、卫生不达标、包装污染等;2批次水产品铅、无机砷超标,系污染物超标。
记者了解到,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记者 任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