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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销毁的这批农产品是由当事人夹藏在其它杂货中,伪报成其他品名向海关申报出口,海关关员在查验过程中截获了这批大米。
经过调查,当事人无法提供这批大米的出口许可证及出境货物通关单,后经取样送检,发现这些大米、面粉不符合食用要求,属于质检不合格食品,海关遂依法没收了这批大米并按照规定予以无害化销毁。据宁波海关统计,近三年来,宁波海关共查获走私出口质检不合格农产品类案件18起,查获质检不合格大米、面粉等19吨,并均依法予以销毁。
今年以来,宁波海关针对口岸重点领域、重点渠道、重点商品进出口形势和走私态势,加大海关正面监管和专项打击力度,密切与其他部门的联系配合,强化粮食等农产品进出口监管,重点打击谷物粮食类(大米、小麦等、冻品类、食糖、棉花、食用油以及与农业生产相关的饲料等商品的走私违法活动,以维护国家粮食保障体系和食品安全,促进我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