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家住渭南市高新区良田街道办事处张弋村一位村民张某介绍,去年10月开始,在同村村民的推荐下,他在该办事处庙南村一家纯净水销售点购买饮用水,每桶8元。合格证显示生产日期过期的这两桶水为今年5月2日所购买。
“**桶水是送水工直接放在饮水机上的,喝完后,我自己准备放第二桶时,才发现合格上的生产日期有问题。”张某说,从购买饮用水以来,他并未留意过生产日期,这次偶然的发现,让他很担心家人身体健康。
张某说,5月2日,同一送水工为他家和同村另一户村民分别送来两桶水。目前,只剩下两桶水未开封,均存在生产日期过期的问题。
在张某家中,华商报记者看到,他反映的饮用水名为“龙首山?大荔饮用天然矿泉水”,未开封的两桶水封口处合格证上,生产日期均显示为“2014年4月27日”,桶身所标注的保质期为未开封30天,开封后保质期为7天。
“喝完这水,我身体没有出现不适症状。只是这生产日期过期太离谱了。”张某说,发现纯净水生产日期存在问题后,他立即联系送水工,但对方与其发生口角,态度不是很友好,只是说会去告诉厂家。
华商报记者联系该饮用水生厂商时,对方回应称该厂确实在渭南市高新区设有送水点,但经他们了解,该送水点送水工并未与消费者张某发生口角。目前,已安排人员前往渭南了解此事。
此外,渭南市高新区良田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也对此事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