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 磊 通讯员刘 斐贪图便宜,
杨某及其丈夫在市区长江路上开了家小吃店,至今已有4年。盐业管理部门在对杨某的小吃店检查时,发现了不符合食盐包装标准的盐十余斤,后该案被移交给公安部门。经质监部门检验,在杨某小吃店中查扣的盐,氯化钠属于精制工业盐,不含碘。杨某向警方交代,这些盐是她半月前花15元钱从一陌生男子处购买的“散盐”,虽然知道包装上没有盐业监制标志,但贪图便宜,就在店中使用这些盐制作胡辣汤、包子等食物对外销售。
目前,杨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根据《刑法》规定,她面临的将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