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5月5日讯(记者 任磊磊 继济南实行阶梯水价后,全省设市城市将全面推行阶梯水价、气价。包括17个市和30个县级市。近日,记者从山东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要求,2015年底前,全省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快国家和省价格改革重点督导项目落实的通知》显示: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推进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通知》中还提出,全省将调整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标准。2015年底前,17个市全市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低平均标准,即: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立方米0.40元;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立方米1.50元。
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经达到*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迟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另外,《通知》还提出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15年5月底前,沂源、博兴、安丘、禹城、莒南五个试点县(市完成试点工作,省组织试点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报国家四部委。
据省物价局工作人员透露,目前济南市是全省**一个全面实行阶梯水价的城市。此外,目前全省有滨州、淄博、临沂三市已经实行了阶梯气价。
不少市民关心价格是否会上涨。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原则上一档的基础价格维持不变。但是有部分城市水价、气价长期比较低,且未进行调整,可能会借此机会进行调价。但有的市已经调整过的可能暂不会再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