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检察机关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纪实

百检网 2021-11-15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省检察机关以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近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打响了集中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整体联合联动战役。特别是在去年,全省检察机关积*作为,依法履职,为我省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百姓守住“舌尖上的安全”

    法制今报5月5日讯  为深入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检察工作中感受到亲和力,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公信力,即日起,本报与省检察院宣传处联合推出“海西检察——讲亲和立公信专题报道”,通过多方位多角度宣传,充分展示全省检察机关在平安福建和法治福建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为服务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省检察机关以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近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打响了集中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整体联合联动战役。特别是在去年,全省检察机关积*作为,依法履职,为我省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防护网”保卫舌尖上的安全

    “五一”假期,福州的王先生一家来了个“小吃之旅”。**站是莆田,他们把莆田街边小吃店的卤面、套肠、炝肉等莆田传统知名小吃,逐一尝了个遍。王先生说,自从去年我省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打响“舌尖上的安全”保卫战后,吃起这些传统小吃来就更加放心了。

    去年,省检察院主动牵头与省公安厅、省食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暨深入推进“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福建专项监督活动”。“围绕民生民利抓好专项监督、专题活动,我们配合省政府‘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动,部署开展‘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坚决惩治食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等犯罪。”省检察院领导表示,开展专项监督,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行动和成效回应社会关切。据统计,去年我省检察机关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嫌疑人119人,起诉412人。

    “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关系稳定。检察机关要发挥好职能作用,与其他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协作,合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把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保障好,把人民群众的权益维护好。”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今年,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联合联动战役已经打响。今年2月至明年12月,省检察院牵头省公安厅等5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从生产流通到市场销售,从日常巡查到防患于未然,从线索排查到案件移送,从追源头查下家到个案协作配合、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六部门各司其职,联动形成合力,力求达到部门监管“从农田到餐桌”全覆盖。

    织密“法网”严惩食品安全犯罪

    看似正规合法的猪肉,居然来自出租屋。吴某等4人在出租屋私宰2000多头生猪,盖假章充当“放心肉”卖。日前,吴某等4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批捕。这是我省检察机关保卫“舌尖上的安全”的个案。

    从2011年开始,福清男子吴某与林某明等4人在福清市龙山街道一出租房内设立屠宰窝点,从上迳镇等地购买生猪,在违法屠宰窝点私宰后,将猪肉往周边村庄出售。为了使市民放心购买私宰的猪肉,他们还想出了一条“妙计”:雇人刻制了肉品品质检验章,然后盖在私宰的猪肉上欺骗消费者。据统计,截至案发时,吴某等人累计从养猪场购进生猪2000多头进行屠宰与销售,销售额达400多万元。

    有群众评论说“不怕商贩心黑,就怕有人心更黑。”而“有人”指的是负有监管职责的一些执法人员。在另一起生猪未经检疫流入市场案中,检察机关对收取好处费的动物检疫员张某、刘某以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立案侦查。对于这类在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我省检察机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盼,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的职能作用,始终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手段,以更加显著的打击成效遏制食品安全犯罪势头。

    去年1-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食品安全犯罪62件113人,起诉168件327人。共对4批45件重特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同时,严肃查办食品安全领域职务犯罪,共查办涉食品安全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

    “两法衔接”数据库

    让监督更“给力”

    为了给“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省检察院建立健全“两法衔接”机制,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去年,省检察院大力推广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对该平台的实时查询,对可疑的行政处罚案件进一步调阅卷宗核实,及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将已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侦查机关立案查处。

    这一“机制”很快在实际工作中奏效。今年春节,在闽西北山区建宁县西门菜市场,选购豆芽的家庭主妇不必再担心豆芽有毒了。早在1个多月前,建宁县居民从新闻中获悉,该县检察院对生产销售毒豆芽的涉罪人员陈某提起公诉,并发出检察建议,让有毒有害食品远离餐桌,进而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生产流通经营环节监管,取缔黑作坊。该县领导对此批示说,服务保障民生,提升群众安全感,检察院措施有力。而该案线索,就是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

    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全省初始化食药监系统用户83家,现有43家单位接入平台,录入行政执法案件信息189条、涉嫌犯罪案件信息26条。

    食以安为先,安以责为要。“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加强民生司法保护,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省检察机关会将一如既往地保持高压态势,严惩食品安全犯罪,为百姓‘吃得放心’提供法治保障。”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福建长安网记者 法制今报记者 雷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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