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
据了解,钟先生从阿里巴巴平台购买了5瓶宁波某国际贸易公司的澳洲进口蜂蜜胶囊,共花掉970元。本想花钱买健康,却不料钟先生在服用一周后出现严重腹泻。钟先生仔细查看该产品,发现该胶囊上没有中文标签,之后他查阅了相关法律条文,感觉该产品是问题商品。钟先生认为,该产品没有进口商的信息说明,没有中文标签,违反《
“**被告阿里巴巴公司虽为网络平台,但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导致我权益受到损害。第二被告宁波某贸易公司作为销售商,明知产品没有中文标签仍然销售,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钟先生遂以阿里巴巴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及宁波这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违反《食品安全法》销售产品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要求退款并赔偿十倍货款9700元。
按照新《民事诉讼法》解释,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嘉善法院作为受理法院对收货地为受理法院所在地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具有管辖权。该院法官预测,随着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的实施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在今后法院受理的网购纠纷将会越来越多。阿里巴巴、京东商城、唯品会等网购平台也可能成为这类案件的诉讼被告。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