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3月31日是全国
据了解,2012年,我省制定实施《贵州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其社会影响、危害程度、案件货值金额,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三个等级,要求省市县三级政府分别制定相应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为呼吁更多人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和监督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管、社会共治、长治久安的局面,全省各级政府均制定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建立了1000多万元的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其中,省政府食安办制定了《贵州省重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省财政每年预算300万元建立专项奖励资金。据省食药监局综合协调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兑现举报奖励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