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在2015年第三期
据了解,此次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品质指标、微生物指标等18个指标,共抽检235家企业的403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本次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6783-2013、《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6783-19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GB 255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14、《食用香精》(QB/T 1505-2007、《咸味食品香精》(QB/T 2640-2004和《食品添加剂 乳化香精》(GB 10355-200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据了解,在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国家食药总局共监督抽检了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酒类等22类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抽检信息,抽检样品共计12826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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