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3月11日,在高新区(新市区三工村六队
11日,
“家居”门面生产火锅底油
当日12时,从宁波街北十巷往里走50米左右,就是“家居”门面房,在门口就能闻到一股辣椒味道。
走进门面房内,是一个生产现场,里面摆有炒料机、包装机、搅拌机等生产工具,一侧的十余个半米高铁皮桶中,盛装着辣椒油和炒料。
现场一名负责人王某表示,他们将辣椒皮、八角、草果、生姜、花椒等十余种调味品翻炒之后,熬制成火锅底油,再将底油成品送往民主路、友好路、铁路局等地的几家中高档餐厅,这些火锅底油不仅用于制作火锅,部分送到餐厅制作麻辣鱼、毛血旺等菜品。
该门面房约500平米,堆放着用于生产火锅底油的油品和底油半成品。地面布满污渍,库房内拖鞋随地扔,没有防尘、防虫等措施。
王某当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手续,生产加工的火锅底油无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
火锅底油属“三无”产品
据房东介绍,一个月前,将房屋外租,租房人表示用于存放货品,对其生产加工火锅底油之事毫不知情。
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执法人员张峰介绍,前两天有居民举报称,该处涉嫌无资质生产食品,经过两次蹲点掌握信息后,11日,该队4名执法人员到此检查。
张峰说,质监部门对食品加工厂有严格的要求,生产车间不允许有回头路可走,也就是说,人员或者原料,应该有进口、有出口,不允许从同一个地方进出。同时,食品生产加工厂应具备消毒、杀菌、洗手池、烘干等基本设施,生产车间和成品库也须分离。
执法人员赵辉补充说,该加工厂的整个厂房不符合国家规定,卫生条件令人堪忧,防蝇、防鼠、食品原料和半成品离墙离地,设施温度、设备清洗等方面均达不到生产食品的要求。
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将该门面依法查封,并将检验该处生产的成品是否含有不该添加的成分,并将调查其供货的下游,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