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系教授、
研究制定学生
扩大实施范围 提高补助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系教授、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和中央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孙晓梅,今年带来了关于“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建议。
营养改善计划亦喜亦忧
我国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试点范围包括680个县(市,国家试点每年需资金160多亿元,惠及这些地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约2600万名,占中西部农村学生人数的近30%。
教育部门为落实每人每天3元钱的营养餐标准(2014年下半年升为4元,在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资金条件限制,如保洁柜数量和容量不够、不能达到密闭易于清洁的要求和食物原料储存不规范等情况下,努力为孩子们做出营养餐。
孙晓梅在接受本报特派记者采访时坦言,国家惠民政策与现实情况相互制约。营养改善计划,从农田到餐桌,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如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差、各部门联动机制尚未建立等。
营养食谱不够科学合理,膳食结构单一的问题不可忽视。孙晓梅介绍,各学校的营养餐品种比较单一,难以达到科学膳食的标准。另外,山区学校多、交通不便、食堂设备简陋等,加上物价偏高,按现有标准配餐,膳食营养很难做到科学合理。
卫生系统反映,县级校医不仅数量少且留不住人才,更谈不上配备营养师的问题。两年来,有些县通过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监测数据分析发现,学生营养不良率仍处于较高水平,在贵州调研发现有些县无明显变化。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要有法规保障
孙晓梅建议,研究制定有关学生营养餐的专门法律和条例。学生营养餐计划是在政府倡导和推动下,主要在大中城市实施的以午餐为重点、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的营养改善专项计划。研究制定《国家学生营养改善法(条例》,应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通过法律(令形式规定下来。在《国家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进一步规定具体的学生营养餐计划。
提高学生营养餐补助标准。随着物价的上涨,3—4元补助金很难达到提升学生营养的目的。综合考虑保证学生基本营养的食物结构和物价因素,可适当提高营养膳食补助标准,整合寄宿生生活补助等经费,为学生提供科学、营养、口味适合的食物,提高计划实施的实效性。建议补助标准改为每人每天8元,4元用于营养餐、2元用于奶制品、2元用于营养餐加工的整个过程,减少学校和基层的负担。
发动全国营养专家对4元营养餐进行科学设计,供餐模式可以因地制宜,食堂供餐和半加工的配送供餐都能让孩子们吃上热饭菜。原来3元钱采购牛奶和面包的营养餐模式在一些地区应保留,原因是学校没有食堂或学生回家就餐。
国家在一定资金的支持下,发动全国**奶制品企业,共同研发适合不同儿童口味的牛奶或奶粉,形成全国儿童**奶。
严格按照招标流程进行选择。选择加餐模式的,无论是牛奶,还是其他食品,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流程进行选择,严格贯彻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营养、卫生的原则。针对牛奶的选择,目前存在诸多不规范,包括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地方保护的情况,使一些资质较差、产品质量无法保障的小企业趁机加入学校供餐行列,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埋下了安全隐患。更有甚者,在给学生供应的牛奶产品中用含乳饮料代替,无法达到补充营养的要求。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要城乡全覆盖。目前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范围,仅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及城镇义务教育学生中农村户口学生。城镇义务教育学校中,城市低保家庭等贫困家庭学生不能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资助,出现城市户口的贫困学生看着农村较富裕的学生吃营养餐的局面,学生家长意见较大,建议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至城乡全覆盖。同时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这是一项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事关国家民族未来的普惠工程。
把学生营养餐计划实施的全过程置于阳光下,接受各方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是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成败的关键。建议:一是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监管主体作用,不能过多地把安全监管压力放在教育部门、放在一线校长和老师身上;二是建好用好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虚报冒领,确保资金用到每个学生头上。
探索“双养计划(营养+教养”创新实施办法。孙晓梅建议,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中,切实加强学校食育工作。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开设食品营养教育课程和食文化的礼仪课程,将食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保证课时。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学校营养师的配备工作,由营养师指导学校食育活动,制定学校食堂的营养食谱,指导供餐人员选购、搭配、制作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