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西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行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制度8年来,已经在农村地区形成了良好的农村食品
在农村,每逢乔迁、祝寿、结婚、生子、丧事等红白喜事,都有在家中自行举办集体聚餐宴席的习俗。由于农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不够严格,加上缺乏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设备,存在较多食品安全隐患,容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广西于2007年**开始在农村推行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村民置办50人以上的聚餐,需要事先把菜单交给村党支书或者村里成立的“红白喜事理事会”,然后请食品安全工作站的负责人审核,并根据科学的食品知识对菜单进行把关。此外,聚餐还必须聘请经过培训合格的厨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行动计划(2012~2015年》,全区行政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覆盖率达80%以上,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年发生率控制在6例以下/10万人。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这个目标采取申报备案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推进,有效保障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2012年末,广西县、乡(镇、行政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制度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9%和85%,提前完成计划指标。按照5282万(2013年末人口计算,2013年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年发生率仅为0.56例/10万人,2014年平均发生率控制在2例/10万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