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
将以承办“年夜饭”等节日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宾馆饭店、各类集体食堂和集体用餐单位,以及人员流动性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周边、展销会、灯会庙会等群体聚餐场所为重点,全面检查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食品加工制作、食品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肃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或超范围、超负荷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全力确保我市“年夜饭”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