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江山局作出“六个一”
一是培训一批经营业主。开展食品小作坊业主从业培训,重点对《
二是抽检一批重点食品。结合今年生产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就豆制品、糕点、卤制品、米面制品等食品小作坊主要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三是约谈一批违规业主。对违规食品小作坊业主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帮助,并对限期整改的情况进行检查复核。
四是规范一批经营行为。对目录内未取得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目录内产品实施严格查处。对已取得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监管要常态化,新办的目录内产品小作坊必须取得小作坊许可证。对目录外小作坊,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和国家标准GB/T2373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整顿提高食品小作坊的生产经营条件,没有执照的要督促其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杜绝无照经营。
五是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于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滥用添加剂造成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必须实施严厉打击,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是公示一批“黑名单”。畅通信息渠道,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生产加工条件脏、乱、差的、产品检验不合格的、被立案查处的食品小作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