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为切实加强对“大桶水”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产品质量的**责任人,严格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规范标签标识,加强产品出厂检验,确保安全的“大桶水”进入市场。二是严格实施监督检查。对生产企业原辅材料、生产场所和设备及工器具消毒设施、质量安全控制关键环节、生产记录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包装标识和包装标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全面掌握“大桶水”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一查到底,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坚决依法严厉查处。三是建立“大桶水”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运用信用惩戒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生产、诚信经营。四是严格产品监督抽检。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对“大桶水”进行了监督抽检,对发现不合格的,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彻查原因、限期整改。
检查中,执法人员先后对存在安全隐患的2家饮用水生产企业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确保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水。(任衍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