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沙市
《通知》要求,各瓶(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通知》出台后,该局要求辖区范围内所有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所使用标签必须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备,经批准同意方可使用,以此保证标签标识内容真实、规范,易于消费者辨认和识读,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该局还要求所属生产企业不得使用虚假、夸大、引人误解或具欺骗性的文字、图形介绍食品,不得以直接或暗示性语言或图形等误导消费者。
截止目前,该局采取逐家上门检查、发现问题约谈、限时责令整改等措施,已完成所属75家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的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在发现问题后立即改正,不得继续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包装物。(来源:长沙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范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