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近日,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张连峰处长为组长的“食安山东”
按照省食安办方案要求,抽查复核组在我市申报的名单中随机抽取了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供货商示范单位各1户,食品经营示范店5户开展复核。在聊城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金鼎购物中心等单位(店,抽查复核组采取了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等形式,逐户填写《“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店抽查复核登记表》,由复核人员和复核对象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同时,对有关材料证据进行拍照,以固定复核现场状态。
聊城市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科有关人员、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东昌府区、阳谷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人员一同参加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