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以“四个一”探索规范管理农村集体聚餐

百检网 2021-11-15

    本报讯 王正心 记者毛华敏 发自浙江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因婚丧嫁娶等形式的农村自办酒席户的频率越来越高,规模也越来越大,历年来各地因集体聚餐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屡见不鲜,已然成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的复杂性也给地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对农村集体用餐的复杂性,浙江省临安市食安办专职副主任梅秀峰总结说:“农村集体聚餐问题的复杂性主要体现在:厨师都是当地的土厨师,本身没有食品安全方面的操作技能和经验;东家在选材时,有些人图便宜,而食材的安全性难以保障;办餐场地、办餐规模、办餐方法不合理;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受害者有的受制于乡情,难以维权,有的受害者则将责任强加给地方政府,因此甚至导致群众性事件。”

    为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及其他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综合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近年来,浙江省临安市相关部门积*探索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模式、新方法,通过采取“四个一”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建好一支队伍。在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监管过程中,必须积*发挥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的作用。为此,临安市积*整合各相关部门在行政村的监督员、信息员,按照一名公共安全员对应一个监管网格的原则,建立全市统一的农村基层公共安全监管网队伍,积*履行各相关部门延伸职能,特别是要认真做好监管网格内的集体聚餐申报工作,并做好现场食品安全的指导工作。二是明确一份规范。临安市结合临安实际,制定了《临安市农村厨师和农村家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要求建立集体聚餐50人以上实行申报备案制度,规范程序,要求提前3天向所在地村委会申报备案并签订《临安市农村家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填写《临安市家庭集体聚餐申报表》。《办法》同时规定,凡从事农村集体聚餐、宴席操办的厨师及帮厨人员,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每年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三是给予一份激励。对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表现较好的公共安全员实行以奖代补。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今年,临安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专题向市政府作了汇报,拟提高公共安全员的经费补助标准,由原先的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000元。四是新增一份保单。今年临安市在农村集体聚餐层面积*探索引进食品安全专业责任保险,全面构建行业监管和保险管理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局面。针对农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存在高风险的实际,临安市采取由镇街统一为辖区内居民投保的方式,为辖区内每次集体聚餐般以5桌以上为标准投保。当辖区内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时,镇街可根据实际情况帮助受害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由保险承担部分或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赔偿涵盖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死亡伤残赔偿金,每人每次赔偿*高可达20万元,单次事件赔偿限额300万元,全年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

    通过“四个一”的实施,截至目前,临安市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率达到了90%以上,指导率达到了80%以上,连续五年未发生一起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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