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1月27日讯 (YMG记者李珑摄影报道 通讯员任军 占义为了使加工出来的
食品厂用进口原料表面看一切正常
7月16日,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泰山路一食品加工厂院内,有人生产有毒有害猪头肉。举报市民称,这个窝点用的猪头是从国外走私的,用的添加剂也是便宜的有害物质。
民警没有马上打草惊蛇。为了摸清这个加工厂的生产进货规律,他们派人在厂门口蹲守了半个月,发现这个厂每天至少生产上千斤猪头肉,主要销往偏远的农贸市场和集市。
7月29日,公安联合质监、盐务、动监等部门,对该厂进行了公开查处。
“表面看起来一切正常。”办案民警回忆。当天进了厂区后,发现厂里的生产情况一切正常,没有发现工业盐和别的违规添加剂,连生产环境也相对比较干净。而厂里使用的猪头,确实是进口的。动监人员当场检查也没有发现问题。
“欧美一些国家不吃猪头及下货,以很便宜的价格出口到中国,虽说是进口的,但质量没有问题。”民警说。
暗房内藏工业明胶等非法添加剂
难道线索有误?此时,一个小操作室墙上挂着的两把不起眼的钥匙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当时我们问这是哪间房的钥匙,没想到现场几个厂方的人脸色都不正常。”民警说,当时他们意识到,问题可能在这两把钥匙上。
追问之下,厂方的人只好带着民警,打开了厂房后身一间宿舍内暗房的门。
在这里,民警看到了他们想找的东西———大量的工业明胶、明矾、防腐剂苯甲酸钠、亚硝酸钠等非法添加物质。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犯罪嫌疑人12名,侦查得知,该厂老板江某从事猪头肉行业20多年,2013年8月被芝罘区行政处罚后,搬到烟台开发区。
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向猪头肉中添加有毒有害工业明胶,严重危害到食用者的身体健康,涉案价值达170多万元。
打掉莱山区一毒粉丝窝点
狡猾的江某不仅仅把有毒有害的非法添加物质藏得很深,面对民警,他更是一问三不知,拒不交待工业明胶是从哪儿买来的。
没有账本,没有电话号码,更没有有效的口供,如何找到工业明胶的源头?民警仔细翻捡着从江某处搜来的所有单据,一张破旧的物流单据,让他们眼前一亮。
民警找到这家物流公司,将江某近一段时间以来的物流信息全部调了出来,其中几单来自滨州博兴县的物流引起了民警注意。之前,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曾经告诉办案民警,省内*主要的工业明胶产地,就是滨州博兴。
通过对物流单据及往来电话的分析,民警发现,江某使用的工业明胶来源于莱山区的姜某。在市公安局、莱山分局统一行动下,民警突袭了莱山姜某的家,在他的家中搜出大量工业明胶。而姜某本人,则使用工业明胶制造毒粉丝,50斤工业明胶加上水和海藻酸钠,就能做出500斤粉丝。这些粉丝吃起来很筋道,表面看上去也没什么特别,不过,多数能看出里面的气泡,用手折也折不断,行内称为“人造粉丝”。
通过深挖,民警很快从姜某处发现,他的工业明胶,全部来自博兴县兴福镇一个叫刘某的人。民警抓捕刘某时发现,在他制造工业明胶的厂房里,堆满了旧皮鞋底、破轮胎。这些东西提炼出了工业明胶,又制成粉丝、烤肠、猪皮冻等“黑食品”销售到边远农贸集市、路边摊等监管薄弱的终端。
刘某落网后,一个以博兴为源头,辐射青岛、潍坊、烟台等多地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的犯罪网络被铲除。涉案价值达300多万元,17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其中刑事拘留8人,逮捕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