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对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波及的范围、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一级为***别;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发展趋势,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类别分级响应。
按照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科学严谨,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密切监测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布预警。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实施先期处置,优先控制受污染或可疑食品,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尽可能控制、追回已流出的污染食品,把食品安全事故危害降低到*小程度;采取科学有效的救治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