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制售摊位禁止从事油烟、油污、异味等污染环境的
《办法》明确要求,承办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活动的主办者应当合理安排食品经营的摊位数量和规模,对从事现场制售的摊位数量要严格限制和审查。禁止从事产生油烟、油污、异味等污染环境和违反民族政策或动物保护政策的食品经营项目。
也就是说,往届庙会美食摊位中*为火爆的烤羊肉串、炸鱿鱼、炸臭豆腐等摊位,很有可能会因为烧炭冒烟、发出异味、污水垃圾容易污染周边环境等原因,在今年的庙会市场中难觅身影。
同时,《办法》在对现场制售食品的
在对摊位设施的要求中,《办法》明确,食品经营摊位与垃圾站、开放式厕所等污染源直线距离应不小于25米。食品摊棚面积应不小于6平方米摊棚内应分设食品加工制作区、销售区、存储区和清洗辅助区。
目前,市食药监局已将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在官网公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个人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直接向北京市食品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