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
在4月至10月的整治行动中,广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3个环节进行安全监管。在生产环节,开展了散装白酒和散装食用油专 项整治、月饼专项整治、液态瓶(袋装奶凌晨整治等专项行动;在流通环节,将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作为监管主战场;在餐饮环节,开展了米粉店、快餐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肉类及食用油脂餐饮服务食品进货追溯行动等。
“本次监督检查,各地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形式,突出了整治行动‘严’字当头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韦波介绍,截止10月31日,广西已办结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案件632起,罚没款242.76万元,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11件。
在整治行动中,广西各地查处了一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其中,河池取缔了2家无证加工猪大肠和鸡爪的黑窝点,没收、销毁猪大肠、鸡爪等食品 11.95吨;柳州查扣“问题豆芽”2万多公斤;贵港打掉1个地下加工猪头皮、猪耳朵、猪大肠等肉类加工黑窝点,抓捕嫌疑人13人。
据了解,广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工商部门于2013年12月完成了食品安全职能交接工作,此次整治行动是广西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承接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新职能后的一次综合执法大检查。(翁晔 田子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