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餐饮业设最低消费最高罚3万元

百检网 2021-11-15

    11月起餐饮业设*低消费*高罚3万元

    本报首席记者 阳炆杉 本报记者 杨艺 实习生 陈杰

    近日,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11月1日起,餐饮经营者禁止设置*低消费,违反规定者将面临*高3万元的罚款。

    日前,记者走访市内中高档餐厅、KTV等餐饮娱乐场所时发现,目前多家餐饮企业及KTV等服务企业中,“*低消费”的现象普遍存在但比较“含蓄”:进店时并没有标志或者提示,当消费者提出要坐到小卡间、包间时,则会被告知有*低消费。

    消费者

    取消“霸王条款”消费更舒坦

    近日,市民郭先生和朋友约在南坪某咖啡厅吃饭,因为有事商谈所以定下一间小包间。刚一进包间,餐厅服务员就表明“小包间*低消费398元”。郭先生和朋友点过餐后,服务员再次提醒所点餐费离*低消费还差100多元,并递上菜单示意增加消费项目。郭先生只好又点了两道菜,*后一桌食物剩下了大半。

    “这种‘比倒坎坎’消费,根本就是霸王条款!”郭先生说。

    对即将生效的《办法》,不少跟郭先生有过类似经历的市民都大声叫好,认为取消*低消费限制,消费时才会更舒坦。

    餐饮企业

    *低消费多是考虑成本效益

    27日,记者致电江北观音桥两岸咖啡,提出想订一个包间时,服务台工作人员明确表示:“3人以下消费*低要达到150元,3人以上需要保证人均消费至少达到50元。”

    随后,记者联系到两岸咖啡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制定*低消费是出于成本考虑,“来中高档餐厅开包间的客人数量有限,如果达不到一定消费额,餐厅就会亏钱。”

    记者走访发现,我市多数餐厅包间内*低消费限制标准,在人数达到包间满员的情况下,人均多在50至100元之间。不少餐饮企业负责人则表示,如果*低消费定价在大众接受的范围,其实也合理。

    业内人士

    根除*低消费还需市场和时间考验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利认为,消费应该你情我愿,取消*低消费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此次《办法》出台,弥补了管理餐饮企业经营问题上存在的执法空白。

    不过,也有部分市民对《办法》能否真正落到实处表示担心。有市民表示,取消*低消费后,餐饮企业可能会通过收取包厢服务费、餐位费等来变相收费。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要让*低消费真正消失,还需市场和时间考验。市餐饮行业相关负责人表示,餐饮是完全市场竞争的行业,若餐饮企业“打擦边球”收取不合理费用,*终将被市场淘汰。

    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在消费时遇到*低消费等霸王条款时,要坚决说“不”,必要时可通过手机拍照、录音等方式保留证据,主动向饭店索要发票,并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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