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
发言人说:「中心跟进一宗食物投诉时,从沙田一个街市的新鲜粮食店抽取一个新鲜牛肉样本进行化验,检出百万分之一千八百的二氧化硫。中心已知会涉事商户上述检测结果,并会提出检控。为确保其遵守相关法例,中心会在该零售点抽取跟进样本进行化验。
二氧化硫是一种防腐剂,经常用于干果、腌菜和经加工处理的肉制品如香肠及汉堡扒等不同种类的食物中。但根据《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章附属法例,二氧化硫不得用于新鲜或冰鲜肉类。然而,个别贩商为使肉类的色泽更鲜明,会违法在肉类中添加二氧化硫。这种防腐剂属低毒性,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但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征状。
发言人提醒业界必须遵守法例规定,不可售卖掺杂了二氧化硫的新鲜及冰鲜肉类。一经定罪,*高可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食环署亦会按「违例记分制」,暂时吊销或取消有关的新鲜粮食店牌照作处分。
他建议市民向可靠的街市档户或新鲜粮食店购买肉类,切勿购买或进食颜色异常鲜红的肉类,同时需注意均衡饮食,因为偏食可引致营养不良或摄取过多的化学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