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近期,岱岳区粥店食药所采取“四严措施”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大桶水
一是严把关。对于新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大桶水销售零售点、超市代售点,在严格把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其卫生、制度上墙、产品标识等情况进行严格核查,对证照办理达不到标准的业户坚决不予办理。
二是严排查。以重点路段、市场、村(社区为单位,在全处范围内,对生产、销售大桶水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送水点进行严格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业户,做好详实记录。
三是严监管。在严格排查的过程中,做到留存痕迹,对健康证过期、没有QS标识的业户都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四是严处罚。在整治过程中,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过期大桶水的加工点,销售“三无产品”的大桶水销售点进行了严格处罚。
截至目前,该所共办理大桶水生产、销售案件3起。(侯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