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政府关于加强
“三个着力”:一是着力配强人员。配强基层食安办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常住人口在2万以下的乡镇(街道,配备1名专(兼职人员;常住人口在2万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乡镇(街道,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员;监管任务特别繁重的乡镇(街道,适当加强配备。配强基层协管员,在农村行政村(城镇社区的中网格下,视实际情况划分小网格,每个中、小网格设1名以上(含1名协管员,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实现网格全覆盖。二是着力强化保障。从2014年起,对考核合格、履职到位的协管人员,按人均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协管员的资格条件、考核培训、日常管理及补助标准等具体规定由各县(市、区政府制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经考核评估达到3年“三步走”工作目标的县(市、区,确定优秀、良好等次,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三是着力健全基层站所。按照“划片设置,双重管理”的要求,设置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市场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原则上按乡镇(街道设置;其他乡镇(街道可按区域设置,按区域设置的须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加大对基层市场监管机构的投入力度,落实执法取证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执法车辆、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和日常监管工作经费。加强乡镇(街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体系和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队伍素质建设。
“三步走”:**步,到2014年底,基本形成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农村行政村(城镇社区为中网格、一定数量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小网格的监管体系和责任体系;第二步,到2015年底,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运行机制、保障机制、考评机制等各项长效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第三步,到2016年底,全市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部门联动、基层防控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