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办法”中还指出,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还应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第十二条中明确指出: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低消费。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 ,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 ,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 ,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月9日,城市信报记者以顾客的身份,预定座位为由,拨打了6家酒店的电话,其中有两家包间内仍设有*低消费。城市信报记者拨通中联广场的一家餐馆,表示想预订一间10人的包间,工作人员表示只剩下10人以上12人以下的包间。“*低消费多少呢?”“500元。”该工作人员说。而另一家海景酒店的工作人员称,有海景落地窗的房间菜金*低消费800元。
“现在餐饮业本来就不好做,我们也是想维持成本。”一家酒店的经理忍不住向记者“诉苦”。他提及有一次,八九个客人进了一个包间,只点了两个菜。跟服务员要了几个盘子,从包里掏出已经煮好的海鲜,放在盘子里。服务员制止的话,就说要投诉。“这种做法实在让我们很无奈。”该经理说。
市民王先生则讲述自己有一次跟5个朋友一起吃饭,正好是一个6人间。点完菜之后却被告知包间有*低消费,他们还需要再点几个。“国家不是倡导勤俭节约吗?这不明摆着逼我们浪费吗?”王先生又气又尴尬。
对于消费者和餐饮经营者之间的矛盾,青岛市饭店和烹饪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先生表示 ,国家条例条款的出台,*终目的是为了倡导勤俭节约的风气。当然消费者也不能曲解条例政策。消费者一方面要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另一方面也要给予餐饮单位基本的尊重。只有双方互相谅解,才能更好地发扬勤俭节约的精神,将社会风气向着更好的方向转变。 记者 孙晓琳 实习生 李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