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酒瓶爆炸伤者诉燕京赔偿 燕京回应称难以杜绝

百检网 2021-11-15


昨天,记者在餐馆拍摄的“B2009”燕京啤酒瓶。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摄

    近日,燕京啤酒分销商刘先生在搬运啤酒时,一瓶燕京啤酒突然爆炸,刘先生的面部、眼睛被炸伤。刘先生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啤酒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费用1.8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刘先生诉称,今年夏初的**,他开车到一农贸市场送货。在搬运燕京啤酒时,一瓶啤酒突然爆炸,将他的脸和眼睛炸伤。经医院确诊,刘先生左眼角膜裂伤。刘先生认为,炸伤自己的啤酒瓶出厂年份为2007年,燕京啤酒违反了国家有关B瓶使用期限为两年的相关规定,超期使用该瓶长达5年,给自己造成了人身伤害。刘先生称视力急剧下降,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在双方协商时,燕京啤酒仅同意支付他医疗费,不同意赔偿合理的误工费等,故诉请海淀法院判令燕京啤酒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1.8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探访部分餐馆啤酒瓶超期

    昨天下午,记者对西城区的餐馆、菜市场及大型超市进行了现场探访,发现大型超市基本杜绝了B瓶过期使用情况。而在少数餐馆内,记者发现了标有“B2007”、“B2008”等已超期两年的啤酒瓶仍在使用。

    当天12时30分,记者在西城区前门大街北侧一餐馆内看到,客人刚刚喝完的10个空燕京啤酒瓶中,2007年生产的瓶子有两个,2008年有两个,2010年、2011年生产的酒瓶各一个。该餐馆一服务员称,其店内不外卖啤酒,啤酒瓶由商家统一回收。

    随后,记者在北新华街路东一餐馆内也发现了2010年、2011年生产的啤酒瓶。

    记者沿路查访了物美、华联、沃尔玛等多家中型及大型超市,未发现燕京啤酒瓶过期使用情况。

    □燕京回应啤酒瓶爆炸难以杜绝

    昨天下午,燕京啤酒一贾姓负责人回应称,燕京啤酒尚不了解案件情况。但据他了解,关于B型啤酒瓶使用期为两年,国家只是建议过期两年不再使用,并不是强制性规定。国内啤酒行业过期两年的瓶子不用是很难确保做到的,目前市场上燕京啤酒B瓶各个时期生产的都有。

    该负责人称,燕京啤酒各个车间都有清洗、抗压、残留物检测装置,一旦发现啤酒瓶有问题,验瓶机就会验出摔坏。

    关于燕京成品酒炸瓶伤人,该负责人称这是正常现象,燕京啤酒瓶本身是玻璃瓶,瓶内液体含有二氧化碳,这和温度、压力有很大关系,这种现象并不能杜绝。

    □相关法规B瓶使用期限为两年

    1996年,我国出台了《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啤酒生产企业自1997年起全部采用带有“B”字的啤酒瓶。“B”瓶的使用期限建议为两年。

    1999年3月5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了《关于实施啤酒强制性国家标准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在国内生产、销售的啤酒瓶,必须符合啤酒瓶的新标准,不符合啤酒瓶新标准规定的啤酒不得出厂和销售。从1999年6月1日起,流通领域不得再出现不带“B”字标志的啤酒瓶,否则将视生产、销售的产品不合格。

    》温馨提示

    1.小心保存啤酒,不要在过热或过冷的条件下保存。

    2.运输不能过分剧烈碰撞,需轻拿轻放。

    3.买啤酒先看“B”字,再看后面的日期,若已超过两年建议放弃购买。

    4.开启啤酒时要尽量远离脸部。(记者张淑玲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