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秋将近,许多
分装月饼原料无厂家信息
*近,很多人在社交网络上晒出自己亲手制作的月饼,准备在中秋节与家人朋友分享。市民李小姐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她的自制月饼从
北青报记者在某购物网站首页搜索“月饼馅料”字段,出现近100页结果,每页约有40样商品。这些产品包括月饼制作各个环节所需要的材料,有广式和冰皮的月饼皮、月饼馅、蛋黄、青丝、制作月饼皮的面粉等。这些商家中有很多都打着“自制月饼”的广告,出售分装的月饼皮、月饼馅,销量*高的商家近期销售记录已经达到700余份。
北青报记者在一家出售月饼原料的店铺首页看到,卖家用“高品质、高性价”、“****品质保证”等字样进行宣传,同时还配有成品月饼的美图。点击进入商品详情页面后,除了有商品图片以外,还包括简单的产品介绍、使用方法等详细信息展示。
北青报记者发现,该网店售有分装馅料,并配有馅料原厂家、规格、配料等介绍,同时提示买家,分装食品需尽快食用,如需长期保存,可购买原包装的馅料。
北青报记者分别在该网店购买了厂家原包装的红莲蓉和店家分装的香芋蜜豆两种月饼馅料。在收到货品后发现快递包装非常简单,外部仅用普通纸盒盛装,内部则用塑封袋将两包月饼馅料装在一起。
经过进一步对比后,北青报记者发现店家分装的包装袋上,有卖家贴的一张标签,上面内容包括品名、规格、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四项内容,无原生产厂家的信息。记者注意到,包装袋上生产日期模糊,只写了年和月份,没有写具体的日子。而厂家原装的包装袋上则有厂商正规的生产标签,除了以上信息外,还包括营养成分表、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生产厂家的地址、电话等信息。
多数网售月饼原料不合规范
北青报记者在该购物网站搜索“月饼馅料”,从得到的14页搜索结果中,对综合排名前50位的网店进行了统计,发现其中售卖分装月饼馅料的店铺有22家。记者咨询多家店铺是否可以在分装的月饼馅料包装袋上看到生产厂家的信息,客服人员称无法看到。某网店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之所以出现分装售卖的情况,是因为原始厂家包装5公斤的容量太大,很少有消费者一次性购买这么多月饼馅料。
经北青报记者查询,由卫生部印发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中明确规定:由经营者重新分装的食品,小包装应符合卫生要求,其标签必须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
此外,根据《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以零售为主的业态,属于无店铺食品经营者,应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网店主页的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住所和经营场所的地址、联系方式、《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和《营业执照》编号。
上述50家店铺中,仅有两家店铺在其网页“明显位置”公示其《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其中一家店铺的成交记录仅为1,不及多数未标明资质的店铺。
北青报记者询问部分没有公示资质的店铺,是否拥有食品流通许可、经营执照等资质时,客服人员顾左右而言他,反复强调自己售卖的商品卫生、安全,“亲,您**放心,卖了好几百了”、“卖东西靠的都是信誉”。当记者一再追问时,客服人员干脆说:“您要是不信任我们,就去超市买好了。”也有商家承认自己并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厂家不认散装货 网站不强制管理
曾在网上购买过月饼馅料的腾讯微博网友王女士向北青报记者表达了自己的忧虑,“虽然网店上有原厂家的信息,甚至原始包装的照片,但分装原料上没有厂家名称,做出的月饼万一吃出了问题,找店家的话,说不定店家会让我找厂家,厂家哪里会认呢?”
北青报记者联系到了许多店家标注的原料来源厂家的负责人。对方说,自己的公司只是负责向来进货的人供货,至于货如何用、去哪里,并不清楚,并表示他们不会承认不标有自己厂家信息的散装品。
那么开设食品网店,是否需要特别的手续呢?北青报记者通过该购物网站人工客服提供的链接了解到,开办食品网店属于特种经营,商家可以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其中一项的正本进行备案,但食品特种经营不强制要求备案,不会影响商品正常发布以及后续经营。北青报记者问人工客服是否会有相关部门来查网店,对方表示,“那您就办一个,是否有人查保证不了。”
摄影/本报记者 郝羿 线索提供/杨女士
专家说法
加强网售食品监督写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专家委员会成员张永建教授告诉北青报记者,食品分装也是食品生产流通的过程,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食品网店若无有效资质,其是否具备原料的质量把关能力,是否能进行有效检测都是问题。
张教授指出,由于互联网出售食品属于一种新的业态,现在监管确实存在一定困难。他说,由于互联网具有发散性、消费者的不确定性,还有物流配送环节,不像传统的卖场、超市比较集中,可以进行有效的抽查监督,而且中国网民数量众多,不管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法制意识不强,所以使监管具有较大的难度。
张教授说,现在国家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新的《
北青报记者查阅《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发现,其中提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入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此外,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食品生产商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若不能提供经营者的有效信息,将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张教授认为,强化对网售食品的监督,一是要通过科学技术革新监督手段,二是要在危害发生前主动预防,三是要依法惩治,违法严惩。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范志红也指出,网上出售的商品数量巨大,很难监管,其中可能存在微生物超标等问题,在配送过程中,原料可能会过期,也可能缺乏冷冻条件而变质。范教授建议消费者应意识到风险,在超市购买正规包装的月饼馅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