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勇日前在举行的
据介绍,2012年至今,*高法院共公布3批20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各地法院对重大、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庭审电视及网络视频直播,营造出了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舆论氛围。2010年至2012年,全国法院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案件1533件,生效判决人数2088人。2013年审结2082件,判决生效人数2647人,同比增长188%和175%,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同比增长187%。
李勇说,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在判处主刑的同时,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财产刑判处力度,使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不到便宜,*大限度剥夺他们再次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条件。对于相关罪名没有对罚金作出限制性规定的,一般应当判处生产、销售金额两倍以上罚金;规范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分子的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的适用,根据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但是应当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和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孙春英 万学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