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详细介绍了我国食品污染物标准的现状、食品污染物标准制定的原则以及清理整合工作的成果,体现了我国标准工作的科学性。该文的发表有助于提升相关领域专家对我国标准制定能力的认可。
我国目前主要通过
该项工作涉及的食品标准共有608项,涵盖铅、镉、汞、砷、锡、镍、铬、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a]芘、N-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二醇、稀土元素、硒、铝、氟等17种食品污染物。整合过程中突出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原则,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污染物限量标准制定原则,提出了适于我国限量标准制定原则。以我国食品生产和食品污染物监测数据为基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美国和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际组织、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对2005年发布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05进行了修订,形成了
修订完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包括铅、镉、汞、砷、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取消了硒、铝、氟等3项污染物限量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基本满足了我国食品污染物控制需求,可适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需要。
原文链接:http://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95671351400142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