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左正在案件侦办现场接受警察调查
近日,莱山警方在莱山区南曲村一平房内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
许某,女,50岁,芝罘区人,1979年在
许某二人在莱山区租了一处平房,独门独院,东头是厨房,有锅、水池子、盆,是加工生肉的地方;北侧是仓库,外屋有两个冰柜,放着加工好的肉食品,里屋放着添加剂和配料;厨房门外面门口有两个冰柜,放着刚采购回来的生肉。
许某表示,添加亚硝酸钠是为了使肉色好看、发红,同时还起到防腐的作用,使肉能保存时间长一点。添加粗盐是为了去血,用量少,不糊锅底。小肠、花肠放的多,洗出来的肠子不粘。
众所周知,由亚硝酸钠引起食物中毒的几率较高。食入0.3~0.5克的亚硝酸钠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二人将头天加工好的猪下货第二天卖,主要在黄务市场和初家批发市场,每天能卖掉200斤,主要卖给加工羊汤的餐饮单位和工地食堂。目前,二人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