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为预防和控制
餐饮服务
必须建立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
春节期间,要求各餐饮单位把好关口。原料采购要认真查验索证并详实登记,禁止经营不新鲜食物,更不能食用病死的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加工好的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前不得超过2小时。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制度,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用于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的瓜果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使用。
要求春节期间接待大型聚餐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要求,建立48小时留样制度,对保存样品的冰箱要彻底消毒,对样品要用保鲜膜完整封闭后留样。
餐饮单位必须停止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及饮用水监测检出可疑阳性样品的;未能出示有效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超过保质期限的;外购非定型包装的直接入口熟食制品;其他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如果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消费者可拨打85112331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保健食品
看清标识且不能代替药品服用
每到春节,很多市民都有购买保健食品习惯,对此,工作人员提醒一定要认清保健食品标志,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目前市场上存在卫生部(1996年11月至2003年7月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10月之后批准的保健食品产品。卫生部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卫进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或"卫食健进字+(年代号+顺序号",下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字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下面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字样。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如果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的情况,务必谨慎,消费者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 "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同时提醒市民要仔细阅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选择正规销售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切忌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一些具有辅助降压、降脂、降糖功能的保健食品只有降低疾病风险的辅助保健作用,对于疾病患者绝不能代替药品使用,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的后果。
化妆品
销售时不得宣称疗效使用医疗术语
关于化妆产品,工作人员表示,各商家店铺在出售化妆品时,不应标注适应症,不得宣称疗效和使用医疗术语。市民在选购化妆品时,应结合自身消费需求,注意化妆品标签标识中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条件、使用期限和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等。同时,消费者在购买进口产品时,还应注意产品必须标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过去由卫生部批准或备案的化妆品,如需辨别产品的真伪,消费者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