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发布食品过敏原标签管理法规草案

百检网 2021-11-15

    近日,台湾向世界贸易组织提交了第149号TBT通报,发布了有关食品过敏原标签管理的法规草案,对标签标识提出了新要求,预计将于2015年7月1日生效。

    根据草案规定,对于市场上销售的容器包装食品,当其中含有可能引发特殊过敏体质者导致过敏的食品时,应在其容器或外包装上,显著标示其含有可能导致过敏的物品名称,并标明相关的警示语,如"本产品含有对特殊过敏体质者可能导致过敏的物质XX"、"本产品含有XX可能导致过敏症状"等字样或类似含有的字样。产品中包含的可能导致过敏的物质包括:虾、蟹、芒果、花生、蛋、牛奶及其制品(从奶制品中获取的乳糖醇除外。

    食物过敏会导致严重的后果,甚至威胁生命,因此有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设置食品过敏原标签的方式,有效提醒消费者将可能发生的风险降至*低。例如,美国于2004年发布《食品过敏原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除美国农业部管辖的肉制品、禽肉制品和蛋制品外,所有在美国销售的包装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过敏原标注要求;加拿大曾发布通告,要求调味料包生产商和进口商负责在其生产、进口及在加拿大销售的产品标签上标明食品过敏原、麸质源和添加的亚硫酸盐;欧盟2003/89/EC指令要求所有导致过敏或不良反应的成分都必须标识;日本厚生省规定小麦、荞麦、蛋、牛奶和花生是五种强制性标识的过敏原物质等。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局发布的受国外通报的食品不合格信息统计,截至2013年11月,我国共有1523个批次出口到欧盟、美国、日本等地的食品受到通报,其中因标签不合格原因受到通报共176起,占总通报数11.56%,其中就包括了未标记过敏原标签。专家表示,过敏原问题日益趋于严重化和复杂化,成为了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重要内容,应引起相关食品企业的足够重视。

    在此,检验检疫机构提醒相关出口食品企业:一方面,要及时关注输入国官方发布的食品进口不合格通报,如RASEF,依据受通报原因与企业情况进行比对,及时对相关产品的出口进行调整;另一方面,确保产品原料采购、加工、包装等环节的合理规范,把好标签信息关,标注过敏原含量及标识,莫因过敏原标签等小问题影响食品出口。 (夏 凉《中国**时报》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