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0月22日电(记者徐海涛
吕坤义是灵璧县灵城镇居民,2009年至2012年7月间以每年5000元的价格承包了镇中心食品站的生猪
2012年7月之后,经吕坤义"策划",改由当地居民田学春承接这项"炼油"生意,而他本人专事"代理销售".直至今年5月,此事被群众举报案发,经查田学春已非法炼制地沟油1000多斤,以每斤3.5元的价格卖给吕坤义,吕坤义再转手以4元的价格销往当地食品市场。
10月21日,经灵璧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灵璧县法院一审作出以上判决,两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