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提醒: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检验有新规

百检网 2021-11-15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33号公告,对婴儿配方乳粉、较大婴儿配方乳粉以及幼儿配方乳粉的进口作出新的规定。

    根据新的规定,境外对华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自2014年5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其进口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予进口;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已罐装在向消费者出售的*小零售包装中;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作退货或销毁处理。

    江苏张家港检验检疫局提醒国内相关外贸企业,要认真学习该公告要求,按照规定做好各项进口准备工作,确保产品顺利进口。同时,广大消费者也应了解掌握上述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知识和相关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姚永华 张 亮

    《中国**时报》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