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文铭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百二十七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6月27日,眉山市东坡区委、东坡区纪委、东坡区监察局对“6.13”映天学校一般公共卫生事件12名相关责任人中的中共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给予处理。
东坡区委决定:免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勇前职务;免去区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纪委书记黄金泉职务;
东坡区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石冬如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区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纪委书记黄金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区教育局分管职成教育的党委委员、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程剑宏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区教育局安全办主任郭九红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区教育局职成股股长徐向东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李小波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大队长林松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区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刘纪兵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映天学校党支部书记刘映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中共党员、映天学校董事长陈天琪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月13日下午,东坡区映天学校部分学生陆续出现发烧、腹泻、呕吐症状。经专家组会商,确定为沙门氏菌污染食品引起的感染性腹泻。事发后,学校**时间将有症状的学生送到眉山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眉山三医院、眉山中铁医院、东坡区妇幼保健院等5家医疗机构就诊。在医院就诊学生人数*多时为386人,其中医学观察2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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