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我国食品安全国家
省食安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标准对构成我国居民健康较大风险的
铅、镉是主要的食品污染物。新标准严格限定了谷物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等食品中铅、镉的限量规定,增加了双壳类、腹足类、头足类、棘皮类等鲜、冻水产动物镉限量标准,限量值为2.0mg/kg(去除内脏。广东人喜爱的生蚝就是一种双壳类水产食品。按照新标准要求,镉含量超过2.0mg/kg的生蚝属于不合格食品,应避免食用。
省食安办要求,新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实施后,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要按照本标准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严格控制生产经营过程的污染物。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新标准,发现不合格食品要迅速查处。在新标准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