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石巍 发自河北 记者日前获悉,自今年起,河北省对各设区市政府的质量兴省和**战略工作实行新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绩效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考评,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质量措施落实情况和质量工作成效21项考评指标,将
据记者了解,质量目标共8项,包括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产品质量合格率,重点工业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产品产值率,名优产品产值、利税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例增长率,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率,游客满意度。质量措施共6项,包括市县政府落实质量兴省战略、建立质量奖励制度、落实质量工作相关经费、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发展投入、区域质量水平提升、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情况等。质量工作成效共7项,包括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省级以上**产品(含服务**、省级以上服务质量奖、******、河北省**商标、建筑工程鲁班奖、省优质工程的数量情况等。
据悉,河北省将督促各设区市建立实施市级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将质量与**工作经费及产品、工程等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考核中,发生被国家、省立案调查的食品、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质量安全事件(事故,考评结果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