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30日电(记者朱立毅记者30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按照2013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有关部门对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10770-2010规定,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总汞含量不得超过0.02 mg/kg,此次监测发现的问题样品平均监测值为0.03mg/kg,经科学评估,不会对婴幼儿造成健康影响。
据了解,当地食品监管部门立即依法对相关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要求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亨氏(青岛食品有限公司和江苏盐城富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召回问题产品,并依法进行查处。
经初步调查,鱼泥、鱼酥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规定,适用于普通人群的肉食性鱼类及其制品甲基汞限量为1mg/kg。经风险监测,未发现相关食品汞含量超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