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6月19日讯 (记者 叶德宝)食品安全调研组在对浙江地区销售的10批次袋装
本次送检的江苏吴江市向阳酿酒有限公司、浙江湖州琥珀酒业有限公司、湖州市南浔永丰酿酒厂、湖州市览春酒业有限公司、湖州古绍旺酒业有限公司、浙江德清新市金郎酒业有限公司、宁波市楼茂记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10批次袋装黄酒中,合格率仅为10%。
问题袋装黄酒主要存在酒精度、总酸、非糖固形物、氨基酸态氮达不到标准或明示标准要求。根据GB/T13662-2008《黄酒》标准检测项目要求:黄酒的酒精度(%vol7.0-9.0;总酸(以乳酸计(g/L2.5-7.0;总糖(以葡萄糖计(g/L≤15.0;非糖固形物(g/L≥7.0;氨基酸态氮(g/L≥0.20。
在10批次样品送检中,仅湖州老恒和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浙江黄酒符合相关检测要求。另外如浙江宁波市楼茂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袋装黄酒(规格为320ml、清爽型、干型, 8%vol经检测总酸、非糖固形物、氨基酸态氮不合格;省外企业江苏省吴江市向阳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酒(特加饭,酒精度实测结果为0、总酸0.9、非糖固形物1.4、氨基酸态氮0.01,同样达不到相关要求。
据了解,总酸在黄酒中起到调味作用,其含量及比例适当,饮后就会感到清爽利口,醇滑绵甜;反之若酸量少,酒味寡淡、后味短,而酸量过大,则酸味重、刺鼻。酒液中非糖固形物中含有糊精、蛋白质及其分解物、甘油、不挥发酸等物质,是酒味的重要组成部分。同一类型的黄酒中,非糖固形物适中,黄酒的品质越好,口味越佳.糊精等物质赋予黄酒滋润、丰满、浓厚的内质,饮时有甜味和稠黏的感觉。个别产品非糖固形物低于标准规定造成黄酒中非糖固形物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为了获取高利润,偷工减料,或在原酒中多掺水引起。氨基酸态氮是判定发酵产品发酵程度的特性指标。该指标不达标,主要是由于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配方缺陷或者是产品与已制定指标不匹配等原因造成的。
针对黄酒产品在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本网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