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讨会上,市消委会办公室负责人陈少文公布了一系列数字。他表示,在“大部制”改革中,我市新组建的市市场监管局实现了生产、流通、餐饮及食用农产品等多个环节的
据了解,今年2月20日,中国社科院在北京发布的2012年《法治蓝皮书》公布,2011年深圳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在43个较大城市中排名全国**。2011年,全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抽检合格率稳步上升,分别为93.9%、89.8%和96.3%;未发生较大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陈少文表示,虽然我市没有发生较大的食品安全事故,但是市民关于食品问题的申诉和举报信息还相对较多,消费者投诉也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度,市市场监管局受理涉及零售行业食品类申诉举报信息6489件,与2010年相比上升8.51%,其中:申诉信息1475件,举报信息5014件;市消委会受理关于食品的消费者投诉230宗,比2010年增长46.50%;2012年1-5月受理关于食品的消费者投诉131宗,比去年同期增长148.14%,占全市投诉总量的比例从0.94%增加到1.39%。
消费者投诉、申诉主要反映五个方面
一是食品感官质量问题。主要包括:食品中有异味、含有异物、超过保质期、腐烂等。
二是食品标签标识。主要包括:成分及配料标识问题、未标示真实名称和属性、QS食品生产许可问题、生产执行标准问题、“三无”食品问题等。
三是包装物广告问题。主要包括:食品包装物宣传保健或医疗功效、食品包装上涉嫌含有贬低其他经营者语言、非有机食品宣传“纯天然”。
四是食品中原材料问题。包括添加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物质、药品以及需国家野生保护部门允许才能使用的野生动植物、原材料甲醛超标等。
五是食物引起身体不适的问题。主要包括:食用购买的食物后出现呕吐、腹泻等身体不适或食品中的硬物崩坏牙齿,消费者要求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