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6日电
陈晓华表示,农业产业化是农村改革的产物,是农民群众的创造。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依靠龙头企业的带动,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现一体化经营的生产经营组织方式。自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产生以来,迅速发展,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广泛的适应性。实践表明,这种组织方式符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客观实际,很好地使小规模农户经营与国内外大市场有效对接了起来,有利于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就业致富增收。
据陈晓华介绍,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快速发展。目前,全国农业产业化组织达到28万个,带动农户1.1亿户,农户年户均增收2400多元;龙头企业11万家,销售收入突破5.7万亿元,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的2/3以上。近几年以来,龙头企业在促进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保障农产品供给、维护市场稳定方面作用越来越突出,效果越来越明显。
当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努力补齐农业现代化发展短板的任务更加艰巨,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同时,龙头企业发展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消除,世界经济复苏乏力,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面临新的挑战;国内要素成本明显上涨,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加大;龙头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实力较弱,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不足;融资难、负担重等问题依然突出。面对这些新形势和新问题,需要采取更加直接、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扶持壮大龙头企业。
陈晓华介绍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的出台情况。据介绍,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听取政协经济界、农业界联组讨论时明确提出,国务院将专门研究制定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并指示农业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这个文件。为起草好文件,农业部会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证监会、全国供销总社)成立起草组,开展了广泛的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工作。今年3月6日,国务院以国发[2012]10号文件印发。
这个文件分9个部分27条,主要内容有:
一是确立了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战略地位。文件提出,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龙头企业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载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强调“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要求把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农村工作中一件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
二是明确了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总体思路是,坚持为农民服务的方向,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市场需求为坐标,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创新流通方式,不断拓展产业链条,推动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基本原则包括“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二是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四是坚持机制创新。文件提出了“五个一批”的目标,即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形成一批龙头企业集群,建设一批生产基地,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构建一批优势产业体系,同时也进一步强调强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实力。
三是明确提出了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文件提出了7个方面21条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包括了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技术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开拓国际市场等关键环节,涵盖了财政、税收、金融、贸易等领域,涉及范围广、针对性强,既对已有政策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又有许多新亮点。
四是提出了健全农业产业化工作机制的保障措施。文件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和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业产业化工作职能,明确负责农业产业化工作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文件的具体意见,认真落实好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总结宣传农业产业化发展好做法、好经验和发展成就,对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的良好气氛。
陈晓华表示,这个文件,是国务院支持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专门出台的**个政策性文件,对于促进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具有重大意义。(中新网财经频道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