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旺报》报道,台湾
提案"委员"表示,2011年发生多起贩卖过期食品案例,相关不法犯罪行为均持续长达6年以上,被查获销售地点包括新北市、台中市、彰化县、桃园县及高雄市等地,相关县市卫生局无法适时稽查发现,未依法善尽"逾期食品、应切实没入销毁"之责,予不肖厂商贩卖谋利机会,形成管控重大疏漏。
纠正案文指出,"卫生署"未依"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定,订定相关回收、销毁处理办法,仅于2000年订颁食品回收指引,各辖管卫生局无法要求违规厂商切实回收并销毁逾期食品,致应销毁物品外流贩卖,严重危害民众健康,明显怠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