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快过期食品"暗"着卖
□本报记者 苏冉 李松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明确要求经营者在销售即将到期的食品时须向
在位于历山路某超市一楼的食品销售专区,记者转了一圈未发现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多位销售人员均表示从未在超市内见过这种专柜。"去年底接到过工商部门通知,也曾在收费柜台旁边设立过一个临界食品销售货架,但年前由于货太多,超市空间有限,实在摆不开,就临时撤柜了。"超市一位人员表示,何时重新设置"不清楚".
"原来有临界食品销售专区的,大概去年11月撤了。"在另一家超市的食品区,一位促销员告诉记者,"哪个品牌的商品快到保质期了,一般都会搞些买赠活动,或者超低价促销,像牛奶就经常搞类似活动。前阵子在距离保质期两个月的时候,旺旺糖果就搞过一次买二赠一活动。实在卖不掉的,就退回厂家处理了".
随后,记者在经四路乐购超市找了一圈,同样没有看到临界食品销售专区。一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一般会在蔬菜水果销售区设出清专柜,所有商品打上降价促销的黄色标签。在牛奶销售区,销售人员正把一款袋装酸奶捆绑在一起,记者注意到,生产日期为1月12日,保质期为21天,距保质期只有三四天了。销售人员表示,就因为快过期了,所以才搞"买1赠1"的活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家乐福和沃尔玛等超市也临时撤掉了临界食品销售专区,理由多是"摆不开".
超市:规定模糊,执行起来有难度
据了解,去年中秋节前,济南市工商局曾约谈18家大型商超时要求,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要设立专区进行提示销售,并及时检查清理过期食品。
采访中多位超市相关人士表示,虽然工商部门明令要求设置临界食品销售专区,但由于该项规定没有具体标准内容,超市方面执行有难度。
"不同的食品保质期不同,很难界定某种食品是否属于临界食品。"不少超市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没有出具详细的规章制度,超市只能按照行业惯例界定食品是否属于临界食品,比如有的包装类零食只要接近保质期的三分之一就算是临界食品了,但个别保质期在半年以上的商品,一般在到期前15天内才进入临界期。"我们尝试过一段时间,*终因为可操作性差而作罢".
多家超市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没有设置临界食品销售区,但超市有一套严格完整的管理制度。一旦有商品进入临界期,超市一般会提前几天进行促销,对已到保质期却仍未销售出去的食品,或退给厂家,或销毁。
工商部门:规定缺乏强制性,监管有难度
针对济南多家超市在春节期间纷纷下架临界销售专柜的行为,济南工商部门有关人士2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工商部门很难对违规超市进行查处。
据介绍,国家工商总局早在2007年在其颁布的《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并建议超市设置临界食品专柜。
"该规定颁布四年多了,效果一直不理想。"济南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由于该规定没有强制性,全国大多数超市都没有按规定执行,工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也只能督促超市尽快设置专区,并责令其自查自纠,对于没有设置临界销售区的超市,他们也无法给予其行政处罚。"按照现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