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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夕,消费者老张在某超市买了一袋6元钱的黑芝麻糊,回到家后发现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一擦就掉,老张担心这个日期是否被涂改过了,于是投诉到鞍山市消协。消协人士表示,我国国标《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中规定:标注应当清晰、牢固、醒目,易于辨别,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要保证消费者购买和食用时易于辨认和识读。据此,近日鞍山市消协要求商家十倍赔偿。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过去就有消费者向消协表示,在超市里买的袋装食品看上去好好的,而且也没过保质期,可回到家拆开袋就发现已经变质。消协人士指出,不排除一些不法厂家和商家人为涂改生产日期蒙骗消费者。
鞍山市消协工作人员走访一些超市发现,包括藕粉类袋装食品、肉食品等,生产日期标注不够规范,有不少是喷墨式的,用指甲或者是湿抹布很容易刮掉。而一些大品牌食品的生产日期是压印或激光喷码上去的,字迹清晰、牢固,基本无法更改。
鞍山市消协人士表示,一些食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一擦就掉,无形当中就给不法商贩更改生产日期、销售过期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商贩就有可能给因卖不动而过期的食品"改生日".因此提醒消费者选购食品时要注意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是否牢靠,遇有一抹就掉或涉嫌涂改的,可及时举报。(王炳坤 陈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