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胡良光 通讯员/穗工商900毫升的
大米、挂面等全部合格
广州市工商局共计抽取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糕点、腌腊肉制品、袋泡茶、蜂蜜、大米、挂面、烘炒食品、食用油、糖果等食品570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538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4.4%。
从抽查情况看,与去年相比,质量状况相当。大米、巧克力及其制品、挂面、糖果内在质量较好,两年抽检的内在质量合格率都达到100%;烘炒食品合格率90%,较去年有所提升。
抽查发现,有14批次食用调和油产品未按标准要求标示“食用调和油”,有些标示“花生调和油”、“调配花生油”等,这样容易误导消费者,将调和油当作花生油。有些企业采用色差误导消费者,“食用调和油”这几个字采用跟图片相近的颜色而且字体较小,但将“花生油”等字眼很明显标示在标签主要版面,让消费者误将“调和油”当作“食用植物油”。标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永祥福榨油厂出品的喜財神花生调配油(规格4.5升/瓶,生产日期2011.11.26、标称东莞市健昌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的旺香园花生调和油(规格900毫升/瓶,生产日期2011.11.02实质都是食用调和油。
食用油合格率较低
本次抽查的100批次食用油中,有7批次产品净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除了**好日子压榨一级花生油,标称广州合兴油厂生产的**好日子浓香花生油(生产日期,2011.04.15短缺量也多达265.8毫升,是允许短缺量的17倍。
抽查还发现有13批次食用油产品理化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为脂肪酸组成、色泽和相对密度。标称东莞市中堂忠明食品厂出品的仟喜四川菜籽油(规格5升/瓶,生产日期2011.10.11等上黑榜。色泽和相对密度是不同食用植物油固有的特征值,该指标不合格,说明该油品不纯正,有可能是掺假或掺杂别的食用植物油。
目前,市工商局已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采取了下架、封存,立案查处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据统计,2011年,广州市工商局共立案查处经销不合格食品案件319宗,下架封存不合格食品580.35公斤(不含近期公布的问题食品立案情况。